|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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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营市源瑞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支付原告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10828.00元。 二、由被告***返还原告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A×××××号大众帕萨特汽车一辆。 三、由被告***返还原告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油卡中的油费4000.00元。 四、驳回原告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40.00元,由原告丽江天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20.00元,被告***负担14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
| 裁判日期 | 2019-8-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