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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山市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市广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白山市广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签订的铺位租赁合同;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撤出5F-068号商铺;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白山市广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从2018年9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9797.1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3倍计算。

四、驳回白山市广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925元,由白山市广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15元,***负担1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9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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