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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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烟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假日海景*号楼*单元: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1、1001、1101、1201、1301、1401、1501室(保全标的额3000000元)。查封期间,不准变卖、抵押、出租、赠与,由被申请人烟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保管。 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