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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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902民初274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云梦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 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7月28日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未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光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盛振洲 书记员王青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