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不当得利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南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18)川1321民初3758号民事判决;

二、杨晓丽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人民币1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负担800元,由杨晓丽负担50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725元,由杨晓丽负担7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9-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