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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顺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精益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4民终1358号民事判决及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16)苏0402民初374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5920元,退还给常州市精益建筑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35920元,退还给***。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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