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人民币一百元,均由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人民币一百元,均由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