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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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莱特恩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鲁0202民催26号 申请人:青岛古镇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原泓,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青岛古镇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4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10月1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一、宣告申请人青岛古镇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2/27438260,出票人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9年4月11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10月11日,出票金额20000元,收款人青岛莱特恩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青岛古镇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1200元,由申请人青岛古镇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