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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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天然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小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九寨沟天然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于小金县美兴镇下马厂仓库内原酒(含酒精)131.35吨、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存放于成都市文家场仓库的葡萄酒3000件,期限为一年,至2021年8月18日止。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等363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