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华富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赔偿原告***医疗费损失共计120813.5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16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