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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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0104民初13156号 原告: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4MA1BKWC52Y,住***。 法定代表人:张贵华,职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回族,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员工,住***。 被告:荀伟,身源不详。 原告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与被告荀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后,原告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撤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2-22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