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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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益航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山东省益航商贸有限公司垫付款111954元; 二、驳回山东省益航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