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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省东煤地质一0七队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921执保279号

申请保全人沈阳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全。

被保全人东北煤田地质局一0七勘探队。

负责人王晓明。

被保全人辽宁省东煤地质一0七队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王晓明。

本院保全的沈阳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北煤田地质局一0七勘探队、辽宁省东煤地质一0七队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都吉娜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刘诗瑶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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