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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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原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534772.0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