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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两洋能源有限公司
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仓储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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