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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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永之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江苏永之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