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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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茂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微银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大连茂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18500元的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