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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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鸿基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商河县北纬37春风颐园A地块B07楼2单元202室的房产一处[不动产登记号:商河2xxxxxxxxx302]。 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移、隐匿、毁损、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