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14民初10742号 原告: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毅文、冯小英,均为该公司职员。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根星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周莺妍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