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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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跃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星火建筑房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哈尔滨跃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茂盛工程款589600元(2948米×200000元÷1000米)。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440元,被告哈尔滨跃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9696元,原告杨茂盛承担127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