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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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6民初1080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北京市华泰物业公司员工,住***。 原告:***,****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三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仲,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岩,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傅晓洁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贾思雨 |
裁判日期 | 2020-05-30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