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海立生机械有限公司 五巷(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宝悦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冻结被告青岛宝悦纸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市新颖印刷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海立生机械有限公司、被告***、被告***、被告***、被告***银行存款2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