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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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803民初240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邓博元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李智媛 书记员李雪艳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