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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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 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被申请人***在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为62×××97的银行账户限额13269.37元,期限一年的冻结。 二、解除吕二强名下车牌号码豫D×××**北京现代轿车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153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