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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昱泰药用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青岛昱泰药用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二、准许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20元,原告在法庭辩论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诉讼费应为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诉讼保全1950元,由原告青岛昱泰药用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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