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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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武汉奔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湖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孝感市航空路中段西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孝开国用(2013)第1-028号,土地编号0050210001-1(不含D1幢、D2幢、D3幢房产实际占用、生活使用空间占用、进出通道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4幢抵押房产即D5幢、D6幢、D7幢、D8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00091739、00091736、00091737、00091738)作价887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武汉奔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抵偿被执行人湖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案所负债务;上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四幢房产的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武汉奔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武汉奔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项仅适用于需办理过户的财产)。 三、终结执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6)鄂0106民初1068号民事调解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