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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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汉能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市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营口市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能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74340元或查封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