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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瑞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润建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中融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苏州瑞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为:

1、物业服务费368746.13元;2、律师费16000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268元,减半收取4634元,由被告苏州瑞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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