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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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宜兴市豪格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温州迈德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华昌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雅问(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31300051/44598460,票面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雅问(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迈德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二背书人:宜兴市豪格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第三背书人:河南华昌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一张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河南华昌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诉讼费100.00元,公告费用900.00元,由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