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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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佰富勤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新展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660000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担保人***名下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佛山南海亿能国际广场支行账号为70×××97内的存款498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