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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佰富勤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新展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660000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担保人***名下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佛山南海亿能国际广场支行账号为70×××97内的存款498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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