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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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607执3358号 佛山市富永达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易锡平申请执行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三劳人仲案字〔2020〕304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易锡平以你逾期未履行完毕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执行。 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案债务已清偿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