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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2019)湘0121民初7858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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