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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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河南瑞勤凯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林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林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1576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410元,由被告林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