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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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七大洲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东证睿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七大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0690722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诸暨东证睿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