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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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蜀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渠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690000元,并以69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从2020年4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的资金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00元,减半收取5350元,由被告四川渠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在执行上述款项时由被告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