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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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翔龙木业有限公司 嘉善惠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善景超润滑油有限公司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嘉善县永鑫陶瓷制品门市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299元,由嘉善县永鑫陶瓷制品门市部负担27880元,由嘉善县翔龙木业有限公司负担641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