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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上诉人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8-03-16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