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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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永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油海航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茂名市富达石油有限公司 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15308276.74元的财产。在查封、冻结期间,不得变卖、转移、抵押、毁损财产,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