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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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六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河南巨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耀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责令被执行人陈会平、宋乃田、苏凡、河南巨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正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省耀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六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后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豫0105民初260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查封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