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 河北银冠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三利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威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涉县美汁源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北银冠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近似的产品包装装潢的行为; 二、被告河北银冠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0元; 三、驳回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200元,被告河北银冠食品有限公司负担3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