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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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山巍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山巍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帐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1日止);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产权证号为沪房地闵字(2005)第002108号,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1日止);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009)第021638号和沪(2016)奉字不动产权第006050号,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1日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