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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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佳力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怀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检查费、救护车费共计2869元; 二、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评估费、施救费、停运损失共计27482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6.28元,减半收取计498.14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1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