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捷运环保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捷运环保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21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原告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