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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捷运环保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捷运环保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21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原告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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