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可售房屋座落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清禾湾华庭3幢1001室房屋(建筑面积161.18平方米)。 二、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可售房屋座落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清禾湾华庭3幢302室房屋(建筑面积160.51平方米)。 上述一、二项查封价值以合计人民币6665081元为限。 本院对上述查封不动产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如保全期限临近届满,案件仍未审结或在上诉过程中的,申请人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十日前书面提出续保申请。否则,保全期限届满后,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