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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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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熊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73元,由原告***、熊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7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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