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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中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卢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卢稽)罚决字(2017)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940000元,滞纳金94000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秦皇岛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秦皇岛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0-17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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