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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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中通运业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阳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391民初2452号 原告:***。 被告:***。 被告:莱阳中通运业有限公司。 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阳支公司。 原告***与被告***、莱阳中通运业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佟彤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力民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