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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前县人民医院
河南日鑫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台前县人民医院支付原告河南日鑫电子有限公司53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6元,由被告台前县人民医院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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