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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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协鑫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法珞斯(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545元,依法退还原告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