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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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译德信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博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博超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长春博超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博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查封成都博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出让取得的位于简阳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487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511001-2013-C-007,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